主要用途: 营养强化剂 | 生产许可证编号: SC12063701400047 | CAS: 见包装 |
型号: 食品级 | 包装规格: 25kg/袋 | 外观: 粉末 |
保质期: 24个月 | 有效物质含量: 99% | 主要营养成分: 营养强化剂 |
含量: 99% | 是否进口: 否 |
我国《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规定:在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的物品称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经过一定期限后方可根据其效果划归保健食品或一般食品管理。因此在玛咖引入国内初期,QS许可证即是该行业别的产品认证。2011年5月18日,我国3号公告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消费者可在在国家质检总局查询获得玛咖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玛卡采用播种方式繁殖。玛卡为自花授粉作物,采用单株留种,能较好地表现种性。选择符合此品种特征特性、形状整齐、外皮光洁、须根少、根头短缩、无病虫害的玛卡作种株,3月初移栽于整理好的留种地,株距10-20厘米,行距30厘米,栽时压紧土,定植后浇透定根水。生长期间追肥1次,花期注意蚜虫。
6月上旬,当角果初现黄褐色时,及时将薄膜平铺于行间,并用石块压紧,选晴天下午,轻拍植株,将种子抖落,微晒后,用通气良好的袋子储藏,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