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丁基羟基茴香醚的价格

叔丁基羟基茴香醚的价格

产品介绍:

【关键词】 叔丁基羟基茴香醚、叔丁基羟基茴香醚价格、叔丁基羟基茴香醚用途、叔丁基羟基茴香醚应用、叔丁基羟基茴香醚批发厂家、叔丁基羟基茴香醚*报价【公司简介】 西安浩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物高新技术企...


  • 价格: 150
  • 物品单位: 公斤
  • 产地: 中国 陕西西安厂家

产品详细说明

主要用途 抗氧化剂
执行标准 GB
CAS 见包装
型号 食品级
包装规格 25kg/桶
有效物质含量 99%
含量 99%
是否进口

     

【关键词】

        叔丁基羟基茴香醚、叔丁基羟基茴香醚价格、叔丁基羟基茴香醚用途、叔丁基羟基茴香醚应用、叔丁基羟基茴香醚批发厂家、叔丁基羟基茴香醚*报价

【公司简介】

    西安浩天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物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各类天然植物提取物、精细化工原料,医药原料,保健品原料,化妆品原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一体的化工公司。

       公司坚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整个生产流程从进料-加工-检验-出厂-售后服务等各环节都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可靠的质量,优质的服务”是我们对每个客户的承诺,我们坚信只有客户的成功,才有我们的成功。在浩天,我们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他们所亟需的可靠产品和优质服务。

【产品简介】

别名: 叔丁基对羟基茴香醚;丁基大茴醚;

分子式:C11H16O2 ,

分子量:180.25 ,CAS;25013-16-5。

性状:白色粉末,熔点48~63℃,沸点264~270℃(98 KPa),高浓度是略有酚味,两种异构体3-BHA和2-BHA。不溶于水,易溶于乙醇(40g/100ml,25℃)、甘油(1g/100ml,25℃)、猪油(50g/100ml,50℃)、玉米油(30g/100ml,25℃)、花生油(40g/100ml,25℃)和丙二醇(50g/100ml,25℃),BHA对热稳定,在弱碱条件下不易被破坏,与金属离子作用不着色。长期贮藏则带黄棕色。可压缩成重几克的圆柱体。3-BHA的抗氧化效果比2-BHA强1.5-2倍,两者合用有增效作用;是脂溶性抗氧化剂中常见的一种,易溶于油脂,用于防止食品油脂的氧化酸败及油烧现象。

用途:BHA除抗氧化作用外,还有相当强的*力。作食品抗氧剂,能阻碍油脂食品的氧化作用,延缓食品开始败坏的时间。作化妆品的抗氧化剂时,能对酸类、氢醌、甲硫氨基酸、卵磷脂及硫化二丙酸等起抗氧化作用。亦可作饲料的抗氧剂。

        BHA作为脂溶性抗氧化剂,适宜油脂食品和富脂食品。由于其热稳定性好,因此可以在油煎或焙烤条件下使用。

        BHA对动物性脂肪的抗氧化作用较强,而对不饱和植物脂肪的抗氧化作用较差。

        BHA可稳定生牛肉的色素和抑制酯类化合物的氧化。

        BHA与三聚磷酸钠和抗坏血酸结合使用可延缓冷冻猪排腐败变质。

        BHA可稍延长喷雾干燥的全脂奶粉的货架期、提高奶酪的保质期。

        BHA能稳定辣椒和辣椒粉的颜色,防止核桃、花生等食物的氧化。

        将BHA加入焙烤用油和盐中,可以保持焙烤食品和咸味花生的香味。延长焙烤食品的货架期。

        BHA与其他脂溶性抗氧化剂混合使用,其效果更好。如丁基羟基茴香醚和二丁基羟基甲苯配合使用可保护鲤鱼、鸡肉、猪排和冷冻熏猪肉片。

        BHA或二丁基羟基甲苯、没食子酸丙酯和柠檬酸的混合物加入到用于制作糖果的黄油中,可抑制糖果氧化。

        在食品中的最大用量:以脂肪计,不得超过0.2g/kg。其用量为0.02%时比0.01%的抗氧效果提高10%,当用量超过0.02%是抗氧化效果反而下降。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中规定:丁基羟基茴香醚可用于食用油脂、油炸食品、干鱼制品、饼干、方便面、速煮米、果仁罐头、腌腊肉制品、早餐谷类食品,其最大使用量为0.2g/kg。

        丁基羟基茴香醚与二丁基羟基甲苯、没食子酸丙酯混合使用时,其中丁基羟基茴香醚与二丁基羟基甲苯总量不得超过0.1 g/kg,没食子酸丙酯不得超过0.05 g/kg(使用量均以脂肪计)。此外也可用于胶姆糖配料。在动物油中用量为0.001%~0.01%;

植物油,0.002%~0.02%;

焙烤食品,0.01%~0.04%;

谷物食品,0.005%~0.02%;

豆浆粉,0.001%;

精炼油,0.01%~0.1;

糖果、口香糖基用量可达0.1%。

        台湾省《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用量标准》(1986)规定:可用于油脂、奶油、干鱼、贝类制品及其干制品,其使用量低于0.2 g/kg;用于冷冻鱼、贝类及冷冻鲸鱼肉的浸渍液,低于1 g/kg;用于口香糖、泡泡糖,低于0.75 g/kg。

        FAO/WHO(1984)规定:用于一般食用油脂,最大使用量为0.2 g/kg。与二丁基羟基甲苯合用时,没食子酸酯、特丁基对苯二酚合用时,没食子酸不得超过100mg/kg,总量为0.2g/kg;用于人造奶油,单用或与二丁基羟基甲苯、没食子酸酯类混合使用时,没食子酸酯类不得超过100mg/kg。不得用于直接消毒,也不得用于调制奶及其制品。

        日本规定:在油脂、奶油中使用低于0.02%;鱼、贝类冷冻品浸渍液用量低于0.1%

【付款方式】您可以选择多种方式付款(支付宝、银行卡、网上银行、微信转账)